项目概况
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新井煤矿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能源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117.159.53.11:60632/)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8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CG-DLG2024110
2.项目名称: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新井煤矿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能源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为实现方山新井抽采的瓦斯气体资源化,将瓦斯抽放泵站抽采的瓦斯通过瓦斯发电站发电,变废为宝,降低能耗,提高能效,凸显低碳效益,实现热电联供、互利共赢。(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范围: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新井煤矿拟对瓦斯抽放泵站抽放的瓦斯气进行充分利用,需建设瓦斯发电站及其他配套设施,将抽采的瓦斯经过瓦斯发电站发电,由中标方负责瓦斯发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发电站建成后以优惠电价供给煤矿使用,同时收集发电机组尾气余热供热,供给煤矿使用。
6.预估投资:3500.00万元
7.最高限价:并网后供给煤矿电价每度电不超过同期国网配电价格的85%
8.服务期限:双方合作年限为15年(合作期限从项目联合试运转结束之日起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企业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依法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一份已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燃气发电或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证明。
3.3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60632/)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 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六、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三峰山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748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体买球_华体中国
地址:禹州市柏山路7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83748781
3.监督单位:中共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方山新井煤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1366374853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服务指南”栏目下《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2961598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4、招标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5.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用于上传至交易系统中投标。
6、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6.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后,应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7、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服务指南”栏目下《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7.2 供应商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7.3根据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供应商应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解密操作。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7.4在“唱标”环节,供应商应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供应商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认可唱标结果。
7.5在“开标结束”环节,供应商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6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方“发起异议”中提出异议。
8、评标依据
8.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8.2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9、相关事项
9.1为使更多供应商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9.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采购公告栏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